包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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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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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商资格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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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金额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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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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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阜市人民医院VTE防治中心建设采购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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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满足磋商文件的要求具备提供货物能力并能独立完成设备安装、调试和维护等工作的供应商(生产商或代理商);
3、供应商必须具备的资格:
(1)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2)提供一类医疗器械产品须具有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二、三类医疗器械产品须具有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
(3)提供一类医疗器械产品须具有有效的产品备案凭证,二、三类医疗器械产品须具有有效的医疗器械注册证明;
(4)经营二类医疗器械产品须具有有效的经营备案凭证或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经营三类医疗器械产品须具有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
(5)有效的法人身份证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4、一个供应商只能提交一个响应文件。如果供应商之间存在下列互为关联关系(国有控股公司除外)的情形之一的,不得同时响应本项目:
4.1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
4.2 母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50%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
4.3 均为同一家母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50%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
5、开启之日起前三年内无不良信用记录(磋商小组通过“信用中国”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
6、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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