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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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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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商资格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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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
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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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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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医理疗室新建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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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必须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
3、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4、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和安全生产许可证;
5、供应商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和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6、项目负责人必须为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须在本单位注册),并同时具备建造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7、一个供应商只能提交一个响应文件。如果供应商之间存在下列互为关联关系(国有控股公司除外)的情形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报价:
7.1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
7.2 母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50%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
7.3 均为同一家母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50%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
8、磋商之日起前三年内无不良信用记录(磋商小组通过“信用中国”、“信用山东”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
9、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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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9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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