邀请函
曲阜市卫计系统医疗单位吊塔及吊桥项目以公开竞价方式组织采购。诚邀合格的厂商、供应商(以下简称“投标人”),参加本次竞价采购活动。
一、竞价采购基本情况
1.1 采购项目:吊塔及吊桥项目
1.2 采购编号:医用设备QFWSCG2014-028
二、采购设备要求及参数:(见附件)
三、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满足采购文件要求的提供设备能力的供应商;
3.2 供应商须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
3.3 供应商须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3.4 报价文件需提供一个正本和三个副本(装订美观,无涂改处,按正常投标格式装订成册,符合性审查材料包括投标函、开标一览表、货物价格明细表、技术指标响应表、售后服务承诺书、所投货物的彩页及产品说明书、制造厂商授权书或承诺书等相关证明(原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四、报名应携带的证件(以下证件可提供复印件,必须加盖公章)及保证金:
1、营业执照;
2、组织机构代码证;
3、法定代表人证书及法人身份证或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4、《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所投标设备的授权委托书;
5、以上资质证件需单独提供;
6、投标人需每个包缴纳保证金现金3000.00元人民币,也可汇入卫计局指定账户。未中标者,中标通知书发放第二日,即可退回保证金;中标者,设备调试完毕,经采购单位验收合格后即退回保证金。
五、投标人发生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作无效文件,不予进入评审并列入采购人供应商黑名单,三年内不得参与卫计局组织的采购活动。
1、投标人未提供或未如实提供报价产品的技术参数、或偏离与事实不符或虚假单品种竞价方式采购的;
2、投标人提供的有关资格、资质证明文件不真实,提供虚假报价材料的;
3、投标人串通报价的;
4、投标人向采购人、评审专家提供不正当利益的;
5、投标人报价后,供应商撤回报价,退出公开采购的;
6、售后承诺达不到要求的。
六、报价要求:
1、报价应包括工作范围内的全部内容:投标人的报价包括运输费用、保险费用、税费、装卸费用、二次搬运费、随机资料费、技术服务费、培训费、调试费、售后服务费等一切费用;
2、响应供应商免费提供的项目应先填写该项目的实际价格并注明免费。
七、签订合同后,按要求15日内供货,逾期将扣除保证金。
八、货款支付:
采购人凭供货验收单及正规发票经卫计局规划规财科(采购办)审核盖章后由采购方支付至中标方;
九、结果公示:
评审结果在曲阜市卫计局采购网站上公示3天无异议后签订合同。
十、采购公告的获取:
在曲阜市卫计局采购网站 (http://www.qfwshs.com)点击获取。
十一、投标文件的递交:
1、曲阜市卫计局规划财务科(采购办)于2014年08月27日8:30-10:30分受理投标文件的递交。开标时间以送达标书通知为准。
2、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十二、联系方式
招标人:曲阜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规划财务科(采购办)。
办公地址:曲阜市春秋路8号(卫计局408房间)
联 系 人:席营
联系电话:0537-48937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