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阜市卫计系统医疗设备采购公告
曲阜市医疗卫生单位医用设备及所用试剂以竞价方式组织采购,欢迎合格的厂商、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一、招标人:曲阜市医疗单位
二、采购项目名称: 采购清单见附表。
三、项目编号:医用设备QFWSCG2014-023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性要求规定供应商应具备的条件:
(1)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满足采购文件要求的具有提供货物能力的供应商(生产厂家或代理商,无授权代理商应保证中标后按时供货);
(2)参加竞价方式采购时,供应商须携带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法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等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一份;
(3)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4)竞价方式采购响应文件需加盖竞价方式采购响应方公章并装订成册密封;并在封口处加盖竞价方式采购响应方公章,未按本条要求密封的竞价方式采购响应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5)供应商应准备竞价方式采购响应文件叁份,一份正本和两份副本,并封装于一个档案袋内。标书一经上交不予退回。标书有效期三个月。
3、竞价方式采购文件要求
(1)在每一份竞价方式采购响应文件上要明确注明“正本”或“副本”字样,一旦正本和副本有差异,以正本为准;竞价方式采购响应文件内容应包含公司名称、授权委托书、公司电话、传真、详细地址、各种资格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企业简介、售后服务承诺、具体项目以表格方式列出名称、品牌、型号规格、单价、生产厂家、产品彩页等投标人认为必要的资料。
(2)投标人根据采购目录清单序号报价,采购序号不可改变。本次竞价方式采购只允许一次性报价,项目报价后在满足单位需求且相同质量档次以提出最低价格方中标。如低于3家投标方投标(两家按议价、一家按单一品种来源采购),经调查不高于近期市场价并征得采购单位同意后以低价中标。如所报价格高于成本价一倍的本次投标文件视为无效。
(3)售后服务:至少免费保修一年,终身维护。
(4)所有纸质文件应用A4纸打印。
五、竞价方式采购响应方发生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作无效文件,不予进入评审并列入采购人供应商黑名单,三年内不得参与卫计局组织的采购活动。
1、未提供或未如实提供报价产品的技术参数、或偏离与事实不符或虚假竞价方式采购的;
2、提供的有关资格、资质证明文件不真实,提供虚假报价材料的;
3、竞价方式采购响应方串通报价的;
4、竞价方式采购响应方向采购人、评审专家提供不正当利益的;
5、竞价方式采购响应方报价后,供应商撤回报价,退出公开采购的;
6、售后承诺达不到要求的。
六、报价要求:
1、报价应包括工作范围内的全部内容:竞价方式采购响应方的报价包括运输费用、保险费用、税费、装卸费用、二次搬运费、随机资料费、技术服务费、培训费、调试费、售后服务费等一切费用;
2、响应供应商免费提供的项目应先填写该项目的实际价格并注明免费。
七、签订合同后,按要求7日内供货,逾期将扣除保证金。
八、货款支付:
采购人凭供货验收单及正规发票经卫计局规划财务科(采购办)审核盖章后由采购方支付货款至中标方;
九、结果公示:
竞价方式采购结束后在曲阜市卫计局采购网站上公示3天后签订合同。
十、竞价方式采购公告的获取:
在曲阜市卫计局采购网站 (http://www.qfwshs.com)点击获取。
十一、投标文件的递交:
1、曲阜市卫计局规划财务科(采购办)于2014年07月23日8:30-10:30分受理投标文件的递交。开标时间另行通知。
2、投标人需每个包缴纳保证金现金1000.00元,未中标者,中标通知书发布第二日即可退回保证金;中标者需将设备调试完毕,试剂开放纳入平台采购,经采购单位验收合格后,方可退回保证金。
3、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十二、联系方式
招标人:曲阜市卫计局规划财务科(采购办)
办公地址:曲阜市春秋路8号(卫生局408房间)
联 系 人:席营
联系电话:0537-4893789